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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能实习制度(TIP)

技能实习制度(TIP)

  技能实习制度(TIP)启动于1993年4月。


  该计划定位于于海外合作培训体系,以为发展中国家转移更多实用技术、技能和/知识以及培养人力资源以带动其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为目的。


实习条件
  TIP注重同类技能的实践并在同一企业实施研修。
  研修生过渡到实习生必须接受以下考核

  1. 研修成果评定。
  2. 在留状况评定。
  3. 技能实习计划评定。

  通过以上三项评定即可被认定已获得一定水平的技能。

在留资格
  在留资格从“研修”过渡到“特定活动”。

滞留期限

  1. 如果研修时间过短其技能实习资格将不被认可。
  2. 技能实习时间不得长于研修时间的1.5倍。
  3. 研修滞留时间与技能实习的滞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。
  4. 如果是三年计划,研修时间必须超过九个月。不超过前述研修时间1.5倍的技能实习无需申请。

研修成果评定
  研修成果评定体系包括两大类。

  1. 依据《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》的国家技能评定考试。
  2. 由JITCO授权并公布的其他技能评定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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